邹平车管业务全面启动微信支付 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2018-08-24 15:2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韩金枝 陈舒

  

  邹平车管业务全面启动微信支付

  大众网滨州8月24日讯记者 韩金枝 通讯员 陈舒)近日,邹平县公安局车驾管业务缴费全面上线“微信支付”新功能,包括车管所、登记服务站以及12123互联网等全部车驾管业务,实现车驾管业务缴费“线上线下、网上网下”全方位电子支付,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群众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车驾管业务费用,支付过程仅需30秒,促进车管服务“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的提档升级。群众办理完车驾管业务可直接在窗口付费,不用再去专门的收费窗口排队付现金,一个简单的车驾管业务就能省下5分钟;需要补考的学员也无须再到车管所收费窗口缴纳补考费,预约成功后打开微信即可完成缴费;12123互联网补牌补证业务打通网上缴费通道,网办中心审核通过后,群众即可在微信缴费。

  微信缴费流程简单易操作,群众可自行选择缴费方式。在任何一个车驾管业务窗口受理完业务后,屏幕会自动弹出收费二维码,群众只需打开微信“发现”里的“扫一扫”即可完成缴费(无需关注公众号)。另外,任何一笔车驾管业务均可在网上缴费(临牌除外),例如窗口车驾管业务、考试费(含补考费)、12123互联网补牌补证业务,均可在微信中关注“滨州交警”公众号,输入身份证号、流水号码或车辆号牌号码,查询应缴费记录,付款缴费即可完成。

  收费窗口仍保留现金收费和POS机收费模式,并提供打印微信支付的发票。微信支付成功后需要开具发票的群众,缴费5日内(含节假日)可以凭微信缴费凭证去任何一个车驾管业务收费窗口领取发票,5日后请到办理业务的辖区车管所收费窗口领取。每月23日为结账日,23日(含)前微信支付需要发票的,切记要在23日下午下班前领取,否则要到办理业务的辖区车管所领取。使用微信支付费用且需要发票的,尽量当天领取发票。

  机动车号牌领取分为凭缴费发票领取号牌和凭微信支付凭证领取号牌两种方式。凭缴费发票领取号牌(原方式),车主需提供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凭微信支付凭证领取号牌,如果车主为个人的,提供手机微信支付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需代领号牌的,同时提供车主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果车主为单位的,提供手机微信支付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原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在12123互联网平台申请补牌补证业务后,等待车管所网办中心审核受理通过,在12123互联网上查询“网办进度”显示“已受理”,或者收到“【山东交警】您的***业务申请,已通过车管所审核……”的短信后,打开手机微信按上述微信公众号的缴费流程即可完成网上缴费。下一步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也将陆续上线。

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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