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出台 "减"办事流程

2018-08-24 08:27:00 来源: 滨州传媒网 作者: 薄岩飞 穆晓娜

  滨州市正式出台全省首部《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围绕优化政务环境、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要素、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新的诠释。其中,在办法里明确提出了破坏营商环境的20种行为,并将依法依规按程序严肃处理。

  记者从市营商环境监督局了解到,这是全省首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的规范,重点解决因体制不顺、监管不力、创新不足等因素导致的审批权不集中、流程资料繁琐等政务服务效能不高,创业激励模式少等社会、要素保障缺位及营商环境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制度、监督全方位深层次创新。

  “办法的出台,将极大破解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无头下无脚’的困境,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抓手,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在探索中实现‘亲’‘清’化提升,更好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市营商环境监督局负责人说。

  办法对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落实不到位,审批权力、办理事项不集中,影响政务服务效能的;违规设定或将已取消政务服务事项转化为中介服务,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设定“红顶中介”,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和公共服务部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随意提高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的等20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对于优化提升政务、市场、法治等环境将产生可预见的积极作用。

  该办法不仅对必查20条有明确的规定,对优化政务、市场、法治等环境也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进“3540”专项改革。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确保实现“3540”目标(即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等新开办企业相关事项,确保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交易、税收缴纳和转移等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确保4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分期分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力争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办好”全覆盖。

  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监管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

  优化法治环境方面,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定期对各级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进行清理,对不利于营商环境建设、与“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制约经济发展的进行修改或废止。

  优化要素、社会环境方面,打造活跃、有序、安全的金融环境,持续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进一步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附件: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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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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