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大部门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滨州5个村上榜

2018-07-30 08:25:0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作者: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了 《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表彰803个村(社区)其中滨州有5个村(社区)上榜

  具体内容如下:

  

  评选依据

  近年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司法部、民政部的安排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

  为充分展示成绩、鼓励先进,按照《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97号)要求,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决定表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一村等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在本次评选中滨州市有5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大河社区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北陈村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东董村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碣石山镇小吴码头村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官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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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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