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18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5人均为肇事逃逸

2018-05-16 08:03:00 来源: 滨州交警 作者:

  肇事逃逸

  违法成本更高!看看我市今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曝光的人员信息,5名驾驶员均为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并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保护好现场,禁止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拨打122报警电话通知公安交警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员,并通知保险公司。

  案例一:李娜禁驾事故案例

  2017年08月26日21时20分许,李娜驾驶鲁M7X569小型普通客车沿县庞陈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庞家镇北杨村杨峰田家口处时,与前方行人孙某英相撞,致孙某英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娜驾车离开现场,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15时到博兴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2017年11月06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娜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7年11月21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王守利禁驾事故案例

  2017年03月28日21时30分许,王守利驾驶鲁M607V3小型轿车沿环城东路由南向北行驶城关派出所门口时,与顺行在前骑电动自行车的高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致高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死亡。发生交通事故后王守利驾车逃逸。

  2017年11月7日,惠民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守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7年12月11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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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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