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单车接二连三“溺水” 警方已调取监控人为破坏者或被拘留

2018-04-25 08:50:00 来源: 滨州快一点 作者: 刘萍

  24日,网友“滨州小冬枣”反映,在滨城区渤海十一路黄河二路与三路之间,有三辆哈罗单车被扔进水沟里。随后,鲁中晨报记者与滨州哈罗单车运营单位负责人将单车打捞上来,其中一辆单车已无法使用。

  网友“滨州小冬枣”表示,自己是渤海十一路黄河二路附近的居民,经常在此出入。

  “4月19日20:00许,我在此路过时,就发现沟里有一辆共享单车,当4月22日下午下班路过时,发现沟里又多了两辆哈罗单车。”网友“滨州小冬枣”称,“这是我在这个地方第三次看到共享单车被扔进水沟里了。这些人真是太没素质了,要不是水沟壁太陡了无法下去,要不然我就打捞出来了。”

  24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滨州哈罗单车运营单位负责人,一起到网友所指的地方打捞单车。记者在现场发现,在水沟里的确有三辆单车,看到在打捞单车,周边的居民也围观了上来,不少市民对损坏单车的行为进行谴责。三辆哈罗单车打捞上来之后,记者扫码使用了一下,发现其中一辆单车因长时间泡在水中无法开锁使用。

  记者在现场发现,周边的两家餐馆门外装了摄像头,经过咨询,发现一家餐馆的摄像视角正好对准单车落入沟中的范围。随后,滨州哈罗单车运营单位工作人员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在该家餐馆拷取了19日-22日时间段的视频录像,进行进一步调查。

  记者在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滨州哈罗单车运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车扔到沟中,车座损毁等事件常有发生,就在24日早,在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二路附近的一条臭水沟里打捞出了一辆单车,电锁,车闸等已被损毁,甚至一些零部件都不存在了。

  在滨州,除了人为破坏,共享单车还存在随意停放、私人占有、不合理使用等问题。让共享单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需要广大市民加强自律自觉,文明用车、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小蓝车给美丽的滨州增添了一份清秀和便捷,我们要像爱护家人一样爱护它,让它载着我们慢慢欣赏城市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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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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