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关于举办 2018年全市职工文学
大奖赛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市属开发区工委,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经市总工会研究,举办2018年全市职工文学大奖赛,面向全市文学爱好者,征集原创文学佳作。希望广大作家、职工文学爱好者各抒情怀,别出心裁,踊跃投稿,为繁荣与培育滨州文学事业作出努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为小说、散文、诗歌(含散文诗、古体诗词),小说字数在5000字以内,散文在3000字以内,诗歌在50行以内;来稿要求原创,每位作者限投一篇参赛作品,多者无效。对已经发表或者抄袭他人作品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2、注重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要求作品思想内容健康向上,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情感真挚,叙事精炼,构思精巧,手法新颖。
3、作品末尾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100字内个人简介、5寸生活照片一张(3M以上)、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18105433617@163.com,并标明:全市职工文学大奖赛。
4、征文可以由各级工会集中报送,也可以由作者自行报送。
三、征稿时间:征稿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联系地址:滨州市委综合楼 417 房间 联系人:李花英
电话:0543-3165909 18105433617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所有参赛作品将经过职工作协初评,终评由市作家协会组织专家评选。评出金奖 4名,银奖 8名,铜奖 16名,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优秀稿件将推荐到《山东工人报》《职工天地》《滨州日报》《鲁北晚报》等媒体刊载。
五、组织领导:各县区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此次征文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发动有写作能力的职工积极参与,使征文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对组织好、稿件多、质量高的单位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滨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初审编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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