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政府建"挂图作战,标旗推进"督查"滨州模式"

2018-02-22 09:17: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裴庆力

  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国家、省市重大决策落实,市政府在全市政府系统建立了“挂图作战,标旗推进”督查机制。按照“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具体责任化、责任督考化”的顶层设计,通过对《报告》部署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分级挂图上墙、任务责任到人、高密度跟踪调度、督考成绩结合运用、完成情况逐项核实标旗等措施,确保了部署事项不落空、强化落实不松劲、考核收官不走样。近五年来,市政府层面共立项分解546项重点工作,所辖各县区共分解形成1300多项重点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形成了4500多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当年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率均保持97%以上,在高质量完成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同时,也创新了督查思路、树立了督查权威、形成了督查“滨州模式”。

  围绕主旨突出重点抓分解立项

  督查落实需要牵住“牛鼻子”,市政府严把《报告》部署分解立项第一关,每年凝练形成的重点工作均是全年政府系统抓落实的主线,五年来历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议题均在立项督办范围。每年分解形成的每项工作紧扣主旨,力求充分体现《报告》对形势的研判和整体工作的部署,如五年来形成的50件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思想和保民生的要求,五年来工业经济从转方式调结构到新旧动能转换,都筛选确定了不同的项目作为支撑。

  市政府高度重视《报告》立项分解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亲自负责,市政府督查室具体实施。每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形成都经历了“多上多下”的过程,在征求部门和分管市长意见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以滨政发1号文件发布,成为全市政府系统抓落实的“总动员令”。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六位一体”督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政府督查落实效能效率的意见》,明确要求督查室全程参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分解、落实、考核、标旗各环节,实现了作决策、抓督查、促落实同部署、共安排、无缝隙,使督查工作督而有据、密切衔接、环环相扣,提高了督查的针对性、权威性、实效性。

  挂图作战全面公开抓细责任落实

  目标任务确定后关键在落实,市政府通过分级将重点工作落实到人、挂图上墙,建立了推动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系统完善的落实体系。市政府各重点工作由市长、副市长牵头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在市长办公室张挂任务总表,在每位副市长办公室张挂分工任务表。每位市长既是总牵头人又是总督查员,市级领导负责指挥,督查部门协调全局,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实现了责任落实不漏级、不断带,确保了工作推进连续性。以市《政府工作报告》为龙头,县区镇办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分解形成的重点工作,均以政府1号文件向社会公开。各级业务部门对承担的重点事项逐一细化分解形成本部门、本系统的年度重点工作,一并对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务督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的意见》,建立起督查机构与政府领导决策联动、与上级督查机构联动、与几大班子有关机构联动、与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联动、与基层和企业联动、与媒体联动的六大联动机制。

  仅2017年,围绕全市深化改革、省市重点项目等组织实施联合督查活动36次。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抓日常督查

  围绕《报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市政府构筑起了周调度周报告制度、集中督查、日常督查等跟踪督查的严密防线,使分解的每项工作都处于督查调度的网格之中,让每项工作的推动落实都能够找到督查的“影子”。五年来,坚持每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一周督查情况和下周督查重点,使督查工作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中与领导安排部署同频共振。对重点难点实行集中督查,五年来累计对《报告》重点工作实施专项督查360多次,仅2017年围绕环保督察、放管服改革、供给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扶贫攻坚、金融风险防范、农厕改造、民生实事等工作就下发重要事项督办通知68个,组织督查96次,督查工作始终站在了抓落实的一线。

  对每年《报告》重点工作,实行任务台账销号管理,建立和健全“月调度、月通报、半年小结、年终交帐”的督查工作机制,持续跟踪调度工作进展,紧盯突出问题实行重点督导,每半年和年终分别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高位借势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在市政府办公室全员督查的基础上,督查室实行服务市长责任分工制度,每名督查室工作人员一对一跟踪服务一名副市长。

  坚持督考结合督问结合抓动力传导

  就破解督查任务繁重与手段单一、效力薄弱的矛盾问题,市政府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从2013年就会同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建立“滨州市督查与考核管理系统”,坚持把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重点工作全部纳入部门年度科学发展指标考核,将日常督办工作的办结率、满意率与年度考核指标成绩相挂钩,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量化打分,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确定被考核单位的年度考核成绩和名次,作为部门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每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考核、有奖惩,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五年来共承担了52个市直部门1300余项重点业务工作的指标考核工作。

  2017年出台的《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赋予了市政府督查室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的权力。市政府督查室对立项督办的工作事项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对经多次催办仍未如期完成的事项和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落实建议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情况,并提请市政府启动约谈问责等追责程序。结合重点工作督查频率高、频次多的现实,探索建立“滨州市人民政府网上督查室”,将“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流程和功能全部实现网上办公,实现所有督查项目的可视化、智能化、专业化、时效化,真正客观、全面、真实、有效把握项目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跟踪跟进督办,确保每项重点工作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滨州日报)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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