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2-11 22:10:00 来源: 滨州市纪委 作者:

  春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阳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金霞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7年5月,齐金霞在操办女儿婚礼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滨州市纪委给予齐金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令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张令忠利用担任无棣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之便,违规为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并违规公款报销其他费用。无棣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张令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退缴相关费用。

  惠民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增忠违规公款接待等问题。2016年2月至3月,马增忠担任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并购买接待用酒。惠民县纪委给予马增忠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博兴县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树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7年9月28日,吴树立违规收受某安全教育体验学校负责人赠送的中秋节礼。博兴县纪委给予吴树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规所得。

  邹平县水利工程处四公司经理马连合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23日晚,马连合违规公款宴请邹平县某银行工作人员。邹平县纪委给予马连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指导员马志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代金券问题。2017年9月30日,马志伟违规收受开发区某企业赠送的中秋节礼。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马志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品和代金券。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上述违规违纪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滨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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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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