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邹平县公安局12月22日启用道路监控系统

2017-12-17 08:20:00 来源: 滨州网 作者:

  关于邹平县公安局启用道路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邹平县公安局决定从12月22日起,启用以下16处道路监控系统对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交警电警自动抓拍点位

  1 鹤伴一路、醴泉三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2 鹤伴一路、醴泉六路交叉口(丁字路口)

  3 鹤伴一路、广场东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4 鹤伴二路、广场西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5 鹤伴二路、醴泉五路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6 鹤伴四路、广场西路交叉口(丁字路口)

  7 鹤伴四路、广场东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8 鹤伴四路、醴泉七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9 鹤伴四路、见埠村交叉口(十字路口)

  10 鹤伴四路、邹周路交叉口(丁字路口)

  11 鹤伴五路、醴泉五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12 鹤伴五路、醴泉七路交叉口(丁字路口)

  13 黄山二路、黛溪一路交叉口(丁字路口)

  14 黄山二路、黛溪二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15 黄山三路、双桥化工交叉口(丁字路口)

  16 黄山四路、黛溪四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交通监控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特此公告。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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