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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将接受行政处罚
大众网滨州12月4日讯(记者 苏建军 通讯员 范俊义)近日,无棣县棣丰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滨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11月30日12时许,棣丰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205国道与海丰九路交叉口北200米处,一辆福田三轮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将其拦停询问,经查看车辆情况,发现车上有22罐液氩罐,内装有液氩气体,车上未配备押运员,民警现场对张某滨的车辆进行勘察并拍照取证,并立即将车主张某滨传唤到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张某滨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第2项 ,不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鲁滨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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