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未利用地169.95万亩 主要分布在北部沿海三县区

2017-10-19 22:1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卢志强

山东省区域办来滨调研未利用地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大众网滨州10月19日讯记者 卢志强)10月19日,山东省区域办副主任栾健一行来滨调研未利用地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大众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2016年12月31日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滨州未利用地169.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35%,国有未利用地123.50万亩,集体未利用地46.40万亩,主要分布在沾化区、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

  滨州市副市长郝吉虎主持座谈会,滨州市发改委主任、区域办主任吕迎春就滨州市未利用地开发情况进行了汇报。

  吕迎春说,根据2016年12月31日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滨州市土地1375.83万亩(不含沾化区海防办事处),其中,未利用地169.9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35%,国有未利用地123.50万亩,集体未利用地46.40万亩,主要分布在沾化区、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三县区未利用地136.75万亩,占全市80.46%。目前,根据各县区深入分析和测算,全市可开发未利用地总面积约10.70万亩,其中,1000亩以上地块9个,面积11687.9亩;500亩至1000亩地块9个,面积6293.25亩;50亩至500亩地块356个,面积40330.97亩;50亩以下地块4459个,面积48678.96亩。这些未利用地大多数靠近沿海、盐碱化程度高,条件差、地块小、地势低、开发成本高,并且开发难度逐步加大。

  吕迎春介绍,为加快推进未利用地开发,滨州成立了黄河三角洲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开发资金,负责项目上报立项,形成的耕地占补指标、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开发收益归该公司。在相关县区成立分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材料的编制、审核。同时,制定了鼓励开发奖励机制,市政府对开发工作给予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实行耕地保护激励政策,鼓励县区将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对于耕地指标用地易地占补平衡的县区,给予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同时,对未利用地开发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整个运行过程全部纳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合同制、审计制,在验收环节推行工程复核,对项目设计与预算评审及项目验收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专业评审论证,确保科学、规范。

  在汇报中,吕迎春就滨州未利用土地存在的开发难度、开发成本不断增大,未利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受制约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他建议省里向国家争取未利用地开发的相关支持政策,推进未利用土地管理改革探索,尽快建立健全未利用地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制度。建议省里在统筹产业转移布局、安排重大项目时,进一步向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无棣县、沾化区倾斜,充分发挥滨州北部沿海未利用地资源优势,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问题。建议单独增加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黄河水的流量,加快废弃盐田开发利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滨州市作为盐田复垦试点市等。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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