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评选十佳和谐使者 每人每月享受津贴一千元

2017-10-16 15:18: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葛肇敏 王长青

  滨州日报10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的成长环境,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10月13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十佳滨州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启动评选工作,将在全市范围评选10名十佳滨州和谐使者。

  所谓十佳滨州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人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并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库。

  十佳滨州和谐选拔范围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工作者以及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的相关人员。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并向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适当倾斜。

  十佳滨州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参与、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从本县区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从市直系统内各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上报。我市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遴选、考察公示、上报市政府,最终颁发证书。

  本次评选是我市自2015年设立“滨州和谐使者”这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荣誉称号以来,评选的第二届。将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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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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