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10月底完成燃煤禁燃区8.7万户改造任务

2017-09-04 09:06: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任斐 孙拥军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7月25日我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后,各县区均积极部署落实,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均出台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博兴、无棣、惠民、阳信四县以及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进行村内中低压管网安装,286户已完成燃气管网安装,2100余户正在施工,其他县区正在进行村外中压管网建设。

  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将有效控制冬季取暖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污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既是转变群众传统生活方式的民生民心工程,也是改善大气环境的碧水蓝天工程。自今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为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出台了《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市域划分为核心区、燃煤禁燃区及一般地区,按照区域分类、分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其中,核心区为市主城区(四环以内)和各县(区)、各市属开发区城市建成区,该区域以集中供暖为主,“煤改气”、“煤改电”为辅;已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经市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暂时采用其他清洁取暖方式,改造后实行集中供暖。燃煤禁燃区为市主城区南外环以北、永莘路与济滨东高速公路以南、东外环以西和惠民县边界以东范围以及各县(区)、各市属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该区域以“煤改气”为主,“煤改电”、集中供暖为辅;对不符合“煤改气”条件的用户,可采用“煤改电”、集中供暖或者其他清洁取暖方式。一般地区为燃煤禁燃区以外的区域,结合现状实际,采用“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暖或者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对所有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市县财政将按照5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改为集中供暖的农村村居民房,由供热企业负责供热主管网和村(居)内换热站(村居提供土地)的建设,财政奖补2000元/户;村(居)内供热管网建设由乡镇(街道)和村(居)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奖补2000元/户;用户室内暖气片等散热设施的购置安装由用户自行负责,县(区)财政补贴1000元/户。对于“煤改气”用户,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用户无需承担;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财政奖补2000元/户,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同时,自2017年起,对“煤改气”取暖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按照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且煤改气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

  根据《滨州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到2020年将全面完成77.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燃煤禁燃区内共计8.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将完成至少6万户气代煤或电代煤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博兴、无棣、惠民、阳信四县以及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进行村内中低压管网安装,286户已完成燃气管网安装,2100余户正在施工,其他县区正在进行村外中压管网建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强对县区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尽快完成燃气壁挂炉招标采购工作,加快“煤改气”工程建设进度。同时,将继续强化执行调度通报制度,对县区工作情况定期调度并全市通报进展情况,要求各县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对“煤改气”用户进行集中培训,推进工作开展。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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