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电子表决全覆盖

2017-08-18 14:3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岩凯 薄其圣 刘国安

  长期以来,“大庭广众,举手反对”存在难以跨越的门槛,举手表决就成了“一致通过”的代名词。近年来,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把改革表决方式作为人大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电子表决,全面提升会议审议质量,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目前,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现电子表决全覆盖,告别了举手表决。

  人大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滨州市人大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分试点、推广、覆盖三个阶段。自2015年开始,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决定、监督和人事任免事项逐步实行电子表决,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以规范化促进民主化,并积极在县区人大推广应用。

  2015年,在市委常委会对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实行电子表决的基础上,市委决定把人大会议电子表决系统建设作为切入点,改革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方式。2016年2月20日在滨州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上,对《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其他各项决议的表决,启用无线电子表决器,成为此次会议的一大亮点。代表们表示,采用电子表决,既省时、准确,又符合时代潮流,电子表决比以往采用的举手表决方式,更能反映代表的真实意愿,保证表决活动的公平、公正和民主。同时,开展县区试点。2015年8月28日,邹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采用电子表决方式对3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2017年4月的邹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邹平县人大常委会共15次会议使用电子表决,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6年,电子表决系统逐步在条件成熟的县区推广。1月12日的博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3月1日的沾化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12月30日的阳信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先后启用电子表决系统。

  2017年2月28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对6项大会决议进行电子表决。其中,《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得赞成票36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月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年内,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采用电子表决系统,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水平。”市县两级人大把这项工作当成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强力推进。4月7日的无棣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7月18日的滨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7月28日的惠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逐步采用电子表决。至此,滨州两级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提前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市七个县区已经明确,在下一次人大会议上全部启用无线电子表决器。滨州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告别“举手表决”,开创了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滨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电子表决系统方面,大会对立法事项和决议决定的表决使用无线手持式表决器,常委会会议表决采用固定式表决器。各县区人大会议均应用无线电子表决系统;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方面,博兴县、阳信县、滨城区在会议室安装固定式表决器,邹平县、无棣县、沾化区、惠民县使用无线表决器。

  使“一府两院”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表决是代表行使权力、表达意志的重要环节。推行电子表决,能有效保障代表行使权力,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民主政治建设的许多细节不可或缺,电子表决是其一。民主程序多一点细节完善,民主权利就多一份保障。细节的完备,使民主更真实、更完整、更具操作性。采用电子表决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促进重大决策的公平公正和民主科学,使表决方式更加民主、规范。在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用电子表决系统,表现出市委常委会率先垂范,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滨州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新境界。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电子表决系统有效保障了代表对交付表决的事项作出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障了代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力的最直接体现。电子表决,让代表感到自己能够更好地行使权力,让民主通过更好的形式体现出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电子表决,激励代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慎重对待自己的一票,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电子表决系统的应用,与去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在滨州全市采用的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一样,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制度的情感认同、制度认同和行为认同,强化了全社会的人大制度自信,使人民的意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得以实现。在推行电子表决系统的过程中,多次遇到询问:“投了反对票,系统可查吗?”有关负责同志的回答十分干脆:“实行电子表决,就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包括接受甚至欢迎代表的反对票,完全不必要有其他的顾虑。”电子表决,就是以开放、包容的积极姿态,接受代表评议。

  着力增强阳光人大魅力。电子表决系统,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是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是以与时俱进精神推进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利用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报等信息化平台,着力打造“阳光人大”,即时发布权威信息,占领宣传制高点,传递人大正能量,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电子表决,为人大制度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创新活力,使滨州人大工作与时代和群众同行。

  推动改进“一府两院”工作。实行电子表决,“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不再是回回全票通过,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成为常态,使“一府两院”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给“一府两院”的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人大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推动国家机关改进工作。

  逐步在全市乡镇人代会上推广使用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实行电子表决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人大权威、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功能,发挥更大作用。

  完善电子表决制度。进一步明确电子表决的适用范围、使用程序、管理和维护制度等,使电子表决系统与人大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推动乡镇人大应用。7月22日,召开了滨州市乡镇人大工作推进现场会议,现场观摩了滨城区杨柳雪镇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使用电子表决系统的情况。下一步,在各县区分别选取一至两个乡镇人大作为试点,先行使用电子表决系统,并逐步在全市乡镇人代会上推广使用。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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