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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滨州7月18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岳美)日前,滨州市首件集体商标,第一件带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落户滨州市惠民县淄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至此,滨州市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19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8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1件。
日前,惠民县淄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领取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淄角"集体商标注册证书,这是滨州市首件集体商标,也是该市第一件带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具有"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在注册和使用上有着更加严格的规定。申请主体要具备单一性,也就是说只能是某一社会组织才能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准入要求严格,申请者不提交使用管理制度就没有申请资格;集体商标只能在该社会组织内部使用,注册后不能转让;只有在集体商标失效2年后,才能申请注册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近年来,滨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分发掘县域地理和农产品优势,积极宣传地理标志商标在服务"三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乡镇政府、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抢抓机遇,积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包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培育和注册申报工作。
其中惠民县淄角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现代农业发展良好,通过造升级蔬菜大市场为载体,新增蔬菜大棚500多个,新增蔬菜种植面积2000亩,总面积达1.6万亩,年交易量达5000万公斤,交易额达1亿元,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同时新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现代农业示范园率先推广使用物联网技术,并成立了淄角镇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引导发展可追溯农业,拓展了农产品生产销售新模式。基于此,市县两级工商部门从打造区域特色地理标志品牌入手,积极充分发挥商标管理职能,帮助淄角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事宜,做强淄角农业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品牌战略促进产业发展。
下一步,滨州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立足职能,完善与协会、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的携手联动机制,加强地理标志工作行政指导力度,促进地理标志商标运用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繁荣一方经济、传承一方文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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