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省级督查 滨州、淄博等7城市是重点

2017-06-29 17:07:00 来源: 鲁中晨报 作者: 马斌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从2017年6月28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山东省将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污染省级督查,范围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督导各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存在问题尽快清查消除掉,切实推动国家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省环保厅决定开展大气污染省级督查。   

  此次督查从2017年6月28日开始至2018年3月31日,督查范围是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工作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根据督查方案,本次督查将采取省厅领导带队分别包干市的方式进行,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等随机抽查的方式,主要对大气污染源治理情况、各市自查自纠效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追责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移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记者 马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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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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