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4月滨州蓝天白云天数62天 列全省第13位

2017-06-05 20:0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亚明 赵博

  新闻发布会现场

  滨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景志

  大众网滨州6月5日讯记者 王亚明 见习记者 赵博)6月5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滨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景志通报了滨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当前环保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了解,2017年1至4月,滨州市蓝天白云天数达62天,列全省13位。

  王景志在发布会上介绍, 2016年滨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为189天,占全年的54.3%。 “蓝天白云”天数为232天,占全年的63.4%。2016年,滨州市城区全年无酸雨,降水质量较好。滨州市省控以上12条河流的17个断面中,11个断面达到五类水质标准。12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有10处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标准,海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滨州市7县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均处于好的水平。

  其中,2017年1至4月份滨州市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4位,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3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列全省第13位,蓝天白云天数为62天,列全省第13位。1至4月份,滨州市省控以上14条河流的18个断面中有9个断面达到或好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在有可比性的9个断面中有2个断面水质明显好转。1至4 月份,滨州市共监测9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经监测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

  据介绍,滨州市还出台了《滨州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滨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滨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下一步,将强化环境管理改革创新,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环境保护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17年3月起正式实施,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始终保持环保执法监管态势。

  王景志介绍,滨州将全面公开饮用水安全的相关信息,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程监管,同时,解决好污染排放问题,做好重点工业园区“一企一管”改造工作,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开展企业达标排放工程,通过企业的达标排放来解决工业企业偷排偷放、污染不达标的问题。下一步滨州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逐步解决水污染问题,满足老百姓对于绿水青山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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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 5日下午,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滨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景志在发布会上介绍,面对2016年滨州空气质量连续反弹的严峻形势,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崔洪刚市长为指挥长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举全市之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会战”行动,通过努力,滨州空气质量连续三个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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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 5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滨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景志通报了滨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和当前环保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土壤污染防治回答了记者提问。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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