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教育局专项整治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车

2017-05-19 10:1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杨加峰 布汝奎 徐京才

  大众网滨州5月19日讯记者 杨加峰 通讯员 布汝奎 徐京才)针对中小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现象,预防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5月15-19日,邹平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学生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邹平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对本校学生驾驶自行车、电动车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摸底,扎实落实监督检查措施,规定凡是不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自5月20日后一律严禁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将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级部、班级量化考核,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活动期间,邹平县教育局印发了《致全县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学生及家长签订《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承诺书》,提醒家长要在孩子面前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监管职责,监督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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