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园景点对现役和残疾军人提供优待 邹平率先落实!

2017-03-31 08:02: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葛肇敏 崔洪波

  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转发《关于组织动员公园景点面向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开展优待承诺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传承双拥精神、落实拥军政策,我省将在全省组织动员公园景点面向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开展优待承诺工作。目前,邹平县于全市率先实现所有收费的公园景点对现役和残疾军人免购门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省公园景点优待承诺适用对象为: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残疾军人。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园景点均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现役和残疾军人购票优先”标识或设立军人优先购票窗口。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园景点,要实行对现役、残疾军人免购门票的承诺,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现役和残疾军人免购门票”明显标识。此外,由社会和民间资本兴办以及自主经营的公园景点,要积极响应和支持国家、省对现役、残疾军人实行优待的政策,鼓励参加对现役和残疾军人实行优待承诺工作,在显著位置设置“对现役和残疾军人优待”明显标识,具体优待办法和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山东省樱花山风景区位于邹平县城南部山区,尤以万株樱树十里花谷令人惊艳。该景区由个人投资2亿元兴建,现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得知我省对现役和残疾军人实行优待的政策后,景区的负责人王斌当场表示:“不用优惠打折了,一百元的门票全免!军人为国家做贡献,我们也要为军人做贡献。”王斌代表景区当即签订了优待承诺书,并在景区的售票窗口悬挂了优待标识牌,所有现役和残疾军人免购门票,优先通行。

  邹平县现有国家4A级景区一处,3A级景区三处,2A级景区二处。接到省、市关于组织公园景点对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实行优待的通知后,邹平县双拥办积极与县文体旅游局等部门协调,与各公园景点逐一对接,逐家签订优待承诺书,并统一出资制作了永久性钛金板标识牌,上门安装。截止3月27日,邹平县所有收费的公园景点(包括社会和民间资本兴办自主经营收费的)全部承诺对现役和残疾军人免购门票,优先通行,并在景区显要位置悬挂了优待标识。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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