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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晚报讯 近日,在2016年全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测评工作中,滨州市公路机关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系统,滨州市民政局等16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等8个单位被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实施以来,滨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安全保障、服务利用、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各级单位将继续以测评为契机,再接再厉,以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对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鲁北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洪师 通讯员 周 杰 舒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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