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11-09 08:31:00 来源: 无棣县纪委监察局 作者:

  县纪委近日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县信访局原副局长张连军非法收受他人贿赂问题。张连军在被抽调至县古城建设指挥部负责南关村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县纪委给予张连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车王镇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站原会计兼出纳员张云香挪用社会抚养费问题。张云香在担任车王镇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站会计兼出纳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挪用社会抚养费从事营利性活动。车王镇人民政府给予张云香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碣石山镇庄子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云德等人套取国家补贴款问题。高云德、庄子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曹荣峰、庄子西村村委会原委员高云华、庄子西村原村会计盖华民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补贴款并予以私分。县纪委给予高云德、曹荣峰、高云华、盖华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高云德等四人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上下联动、持续加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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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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