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检察室行政执法监督—“小区域”里有“大作为”

2016-09-21 18: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亚明 扈炳刚 王瑞霞

  大众网滨州9月21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扈炳刚 王瑞霞)“我们近期办理的一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和一起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均对‘情节轻微’情形进行了适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吴玉平向派驻高新区检察室如是反馈。原来,滨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就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案件“情节轻微”情形的认定原则曾主动邀请滨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和高新区检察室参与讨论座谈,经研究达成了一致意见,为执法工作提供了精准指导。而这仅仅是滨州市检察院派驻高新区检察室实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掠影。

  “行政执法监督是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监督服务触角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自检察室运行伊始就坚持主动作为,凝聚检察监督的内外合力。”派驻高新区检察室主任曹家宝介绍到。该检察室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时间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与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了协作配合、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案件移交、跟踪问效等五项机制,确保检察监督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该检察室以“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事后监督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优势,通过查阅执法案卷、实地走访、跟踪回访等形式,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确保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取得实效。

  自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以来,派驻高新区检察室共审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台账和相关审批材料7000余份,电话回访相关行政相对人120余人次,实地回访96件次,发现各类行政执法问题21个,通过滨州市检察院民行处提出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积极回应。对高新区国土分局、安监办、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开展事中监督12批次,解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问题36个。2016年1至7月份,开展执法检查220余批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办理食品安全执法案件9件,同比增长43%、20%和55%,在执法频率、案件办理质量和依法行政意识上都有了大幅提高。

  2015年3月,在对滨州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中,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发现其存在案卷制作不规范、自由裁量权偏大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研判,对其提出了规范案卷制作、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检察建议,并得到积极回应。在随后的执法过程中,该大队多次主动到检察室征求对自由裁量权适用的意见建议,执法案卷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并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2015年7月,在协助滨城区院查办滨州高新区青田、小营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6件11人的窝串案中,高新区检察室充分利用掌握的行政执法信息,在第一时间提供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提高了侦查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坚强保障。2015年,在对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在低保领域存在审批程序不规范的情况,向社会事务局,督促其依法履职。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区开展了低保救助人员核查清退工作,共清退各类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2户178人。在随后的跟进监督中,又帮助15户19人应保未保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检察院派驻高新区检察室探索实践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一体多能化’有效推动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高新区政法委书记崔树生对派驻高新区检察室工作作出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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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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