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单亲妈妈乘客车去武汉 途中被盗3700多元现金

2016-08-24 18:3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君彩

金女士乘坐的滨州至武汉客车

民警现场调查情况

  大众网滨州8月24日讯记者 王君彩)8月23日下午5点,滨州市民金女士带着儿子乘坐长途客车去武汉,途中行至驻马店市高速服务区时发现钱包内37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金女士当即报警。金女士回忆,中途在许昌下去6个人,她怀疑是团伙作案。

  金女士告诉记者,23日她带着儿子从滨州乘长途卧铺车去武汉,行至驻马店市服务区时,想给儿子买水喝,这才发现钱包内只剩下车票和身份证了,37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她立即报了警。"途中孩子想上厕所,我光顾着孩子了,当时又是在车上上的厕所,开着门还能看到我的铺位,没想到钱还被偷了。"金女士回忆,车行至许昌时,有6个人下车了在别的地方也没有乘客上下车,她怀疑钱是在那之前被偷,下车的6个人很可能是团伙作案。

  金女士查看车上的监控视频,由于图像模糊,也没能找出线索。因为是单亲妈妈,丢失了3700多元现金对她来说是不小的损失,她找客车驾驶员协商想让对方弥补点损失,但驾驶员称做不了主需要跟车主协商,到现在也没有结果。

  记者联系到客车所属的滨州交运集团了解情况。该公司客运经营科王科长说,很同情金女士的遭遇,如果警方来调查情况一定会积极配合协助破案;但是公司无法确定事件具体的真实情况,金女士的财物是随身携带并非交给车上保管,公司不可能承担这个损失。

  "近几年来很少接到这种车上丢失财物的情况反映,市民乘车都是随身携带钱物,都很小心。"王科长告诉记者,车上乘客很多,每个人什么情况都不好说,卧铺车上监控不可能无死角,市民外出乘车一定要注意随身携带好财物等。

  乘客乘坐客车财物被盗,承运方是否有责任赔偿损失呢?大众网记者咨询了山东省民杰律师事务所胡延波律师。胡律师说,驾驶员和乘务员没法辨认小偷,乘客也不好区分,如果不能证明承运方有责任,无法要求对方一定赔偿损失。最终怎么处理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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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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