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检察院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0余万元

2016-07-26 17:1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秀利 苏建军 刘丛丛

  大众网滨州7月26日讯记者 孙秀利 实习记者 苏建军 通讯员 刘丛丛)近日,无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付荣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付荣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这是今年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无棣县检察院立足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为6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达7年之久的工资50余万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付荣国承包建设无棣县城“润泰家园”2、3、9、10、16、17号楼工程,并雇佣杨德建、朱瑞祥等9个班组施工。工程结束后付荣国逃避支付以上班组一百余人工资共计80余万元,无棣县人社局多次下达改正指令书,付荣国均拒绝执行,并外出逃匿。杨德建、朱瑞祥等4个班组多方寻找付荣国无果,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6年1月10日,付荣国在济南火车站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被告人付荣国归案后,于2016年1月18日支付拖欠杨德建、朱瑞祥等4个班组的289408元工资后,仍拖欠其余5个班组五十余人的工资50余万元。被害人均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并向无棣县检查院民行部门申请执行监督。该院公诉、民行两部门在办理该案期间,积极加强沟通配合,向被告人释法说理,使其在案件宣判前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得到了法庭的从轻处罚。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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