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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御景园一个小区俩物业 律师:开发商行为违约

2016-02-05 12:50:00    作者:季青云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邹平;御景园;俩物业;开发商;违约
[提要]近日,邹平县旭日物业公司向大众网反映,公司所管理的御景园小区遭到开发商鲁润置业单方解约,致使小区出现俩物业管理混乱。大众网记者随后进行了调查采访,报道发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邹平县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鲁润置业单方解约属于违约行为,并建议旭日物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御景园小区

  大众网滨州2月5日讯记者 季青云)近日,邹平县旭日物业公司向大众网反映,公司所管理的御景园小区遭到开发商鲁润置业单方解约,致使小区出现俩物业管理混乱。大众网记者随后进行了调查采访,报道发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邹平县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鲁润置业单方解约属于违约行为,并建议旭日物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日前,邹平旭日物业向大众网反映,公司所管理的御景园小区遭到开发商鲁润置业单方解约,致使小区管理混乱。旭日物业负责人高远忠告诉大众网记者,鲁润置业单方解约致使自己公司声誉受影响,而鲁润置业与新物业公司强行入住也使公司损失1万余元水电费。“现在我们在小区派驻11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近2万元,天天赔钱。”高远忠说,旭日物业成立近7年时间,在邹平服务多个小区,从未出现御景园小区这种情况。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邹平城中律师事务所郭律师。郭律师表示,旭日物业与鲁润置业签订的合同是经房管局备案的,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该合同是带有附加条件的合同,鲁润置业在解约公告中提及的理由不符合解约条件,其行为属于违约。另外,鲁润置业与新物业公司强行入驻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并且侵犯了旭日物业公司自主经营管理权。郭律师建议,旭日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要求鲁润置业继续履行合同。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御景园小区销售中心,其工作人员未接受采访,其负责人的电话也未能接通。

  大众网将继续关注。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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