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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冬闲无事下网去抓鸟 涉嫌非法狩猎被取保候审

2016-01-11 21:35:00    作者:王亚明 张晓晓 张琳娟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阳信县 药毒 网套 鸟类 猎捕
[提要]1月11日,阳信县温店镇辖区内一名男子,趁冬季不忙的时期,使用下网、药毒的方式捕抓鸟类,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大众网滨州1月11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张晓晓 张琳娟)1月11日,阳信县温店镇辖区内一名男子,趁冬季不忙的时期,使用下网、药毒的方式捕抓鸟类,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阳信县森林公安民警郑重作出提醒,在县境内禁止猎捕麻雀、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

  2015年11月20日,阳信县公安局温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辖区内有人捕抓麻雀。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在温店镇一村庄内遇到一驾驶摩托车向南方向行驶的男子,民警随即将其截停,在其摩托车携带的编织袋内查获鸟类共337只,现场查获网套、粮食等猎捕工具一宗。

  经初步询问,该男子姓杨,是当地村民。据杨某交代,冬天没事干,家中有捕抓鸟的网套,加上拌农药的粮食,心想捕抓些鸟可以卖了换钱,没想到途中被派出所民警抓住。民警当场查获的337只鸟类为其当日以网捕、药毒的方式获得。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现已被阳信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阳信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境内使用网套、电击、药毒、弓弩等禁用的方法猎捕麻雀、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不要从事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平衡做出贡献。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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