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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集镇政府欠38万工程款未还 市民追讨四年无果

2015-10-31 08:57:00    作者:王君彩 刘磊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惠民;魏集镇;欠条;绿化;拖欠
[提要]近日,滨州市民王先生向大众网反映,魏集镇政府拖欠他近40万元工程款四年未还,向镇政府讨要了多年只拿回了2万元,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对此,大众网记者进行了核实采访。

  2015年2月份魏集镇政府打的欠条

签过字的验收清单

桑王路两侧的绿化情况

  大众网滨州10月31日讯记者 王君彩 实习记者 刘磊)近日,滨州市民王先生向大众网反映,魏集镇政府拖欠他近40万元工程款四年未还,向镇政府讨要了多年只拿回了2万元,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对此,大众网记者进行了核实采访。

  市民投诉:镇政府欠绿化工程款四年不还

  王先生告诉记者,2010年魏集镇政府实施桑王路绿化工程,他借用滨州北海园林公司资质承包了20000平方米的工程,并在2010年3月23日跟魏集镇政府签订了合同,工程的总金额为120万元。随后,王先生雇了施工队开始平整土地、铺设草坪、栽种苗木。2个月后工程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工程款项应在2011年年底付清,但直到2011年7月份,魏集镇政府只是支付40.4万元。

  2012年9月,两年养护期过后,魏集镇政府对工程验收完毕,在验收清单上王先生所承包的项目工程款被从原先的120万元重新定为81万。“按照合同是120万,最后成了81万,我也认可了。”王先生说,自工程验收之后,余下的40.6万元就再也没了着落。经过多次讨要,2014年1月和2015年2月,魏集镇政府只是分别给了王先生1万元。

  由于钱要不回来,王先生之前雇佣的施工队将他和滨州北海园林公司以及魏集镇政府三方告上法庭。2014年5月19日,法院宣判王先生支付施工队施工款27万元,北海园林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魏集镇政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冻结了北海园林和魏集镇政府的部分账户资金。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但之后的二审维持原判。

  “政府被冻结的资金并未执行,欠我的工程款也一分没还。”王先生说,时至今日,魏集镇政府仍欠自己38.6万元。“我已经40多岁了,前后找了两年,1年才要到1万,40万得要到什么时候。”

  镇政府:法院已宣判,何时还款尚未回应

  在王先生提供的2010年签订的《桑王路绿化施工合同》上大众网记者看到,合同的甲方为魏集镇政府,乙方为滨州北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工程款项分四次付清,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付10%,第二次工程验收后付30%、第三次2010年底付30%,余款2011年年底一次性付清。此外,王先生还给记者出示了一张魏集镇政府在2015年2月15日签字盖章的欠条,上面写明了此前已支付的款项和相应日期,以及欠款数额,但并未标注尚欠款项的还款日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必须要经过招投标。但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并未找到王先生所承包的桑王路绿化工程的相关信息。

  29日上午,大众网记者前往魏集镇政府了解情况。该镇负责宣传的张主任接受了采访。对于拖欠合同款一事,张主任说镇政府也不愿意欠钱不还,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大,镇上财力有限,并称此事法院已经宣判,但对于何时还款,并未给出回应。而对于整个工程是否进行过招投标、有无规划和资金预算。张主任称具体负责领导不在她不清楚情况,并同意记者将问题留下,待咨询相关负责人后会给记者答复。

  3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魏集镇政府。对于拖欠工程款一事,该镇的一位孙副镇长只是称滨城区法院已经执行了,对于记者有关工程方面的提问仍未回应。

  律师说法:市民可以另行起诉镇政府讨要欠款

  记者随后联系了滨城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一审判决的孙法官了解欠款的执行情况。孙法官解释,执行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并且只有原告才可以申请执行。

  就法院的判决,记者也咨询了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新涛,他向记者解释,因为王先生在此前的判决中为被告,无权要求法院来执行魏集镇政府被冻结的账户资金。所以,如果王先生想讨要欠款,只能另起诉魏集镇政府。

  对于此事,大众网将继续关注。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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