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州新闻

北海消防依法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单位

2015-09-10 19:11:00    作者:卢志强 刘渤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执法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 北海经济 消防大队
[提要]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9月9日,北海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场所。为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

北海消防依法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单位

北海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北海消防依法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单位

北海消防对一家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查封

  大众网滨州9月10日讯记者 卢志强 通讯员 刘渤)为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9月9日,北海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一家火灾隐患场所。

  北海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且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

  检查结束后,北海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向该场所负责人反复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讲清这类火灾隐患可造成的严重后果,该场所负责人表示一定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宋静涵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无觅关联推荐,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