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开发区便民管理身份证 照片不满意可重拍
2015-05-06 11:45:00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提要]在深入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推进身份证照相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该局推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过去,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办,都得从滨州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在滨州当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办了。
滨州日报开发区讯 “同志,这次拍的照片你看看行吗?你要是还不满意的话,咱再拍一次”。这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杜店派出所民警在为来所里办理身份证的群众拍摄第三次身份证照片后在征求他的意见。这也是该局推出的居民身份证管理便民措施之一。
在深入开展民警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推进身份证照相室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该局推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申领人拍摄身份证相片时,对公安机关拍摄的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提高群众对身份证照片的满意度。
过去,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办,都得从滨州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目前,在滨州当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办了。凡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长期在我市居住或务工,因身份证件丢失、损坏需要补办、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均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在务工地或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为解决上班族和学生、外出务工人员办证难的问题,开发区分局和各派出所均开通了电话,实行电话预约办证服务,减少群众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确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孤寡老人、长期卧床病人等行动不便群众,无法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办证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同时,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审核、传递信息速度,缩短居民身份证申领周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周期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
通讯员 颜红兵 赵立香 报道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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