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局“五项整治”以来查处首期刑事案件
2014-12-19 10:11: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12月16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仇某峰、李某芹、于某兰,因非法收购、储存、销售汽柴油,危害公共安全被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是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深化公共安全监管“五项整治”行动,查处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大众网滨州12月19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颜红兵 魏艳)12月16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仇某峰、李某芹、于某兰,因非法收购、储存、销售汽柴油,危害公共安全被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这是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深化公共安全监管“五项整治”行动,查处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为深入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危爆物品引发的案事件发生。自12月1日至2015年4月1日滨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全区范围开展危化品安全整治行动。从严、从紧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控,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城乡结合部、乡村道路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排查,积极摸排路边汽油、柴油收购销售站点以及乡村零散销售点。
经过拉网式排查和调查,仇某峰、李某芹、于某兰先后自2008年以来,都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都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情况下,分别通过在家中、村口或路边等人员密集区非法设置汽油、柴油存储罐,大量囤积通过多种渠道购入的劣质油品,长期零散销售给周边有需求的群众。截止被取缔,三处非法汽油、柴油存储、购销站点收购、囤积劣质汽油7吨,柴油3吨给周边群众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目前,三处非法汽油、柴油存储、购销站点已被取缔,3名负责人也被依法刑事拘留,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已消除。
据了解,“五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发区公安分局取缔零散小型汽油、柴油销售点6处,整改隐患11处,立刑事案件侦查3起,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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