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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老汉盗窃挺“专一” 专挑足疗店下手

2014-11-10 10:11:00    作者:温庆磊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足疗店 办案民警 于亮 作案 犯罪嫌疑人
[提要]就在办案民警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市区又有3家足疗店报警,被盗的同样是手机和现金等财物。到案后的于亮交代称,足疗店里的人们防范意识比较差,因此他把足疗店作为作案目标,并采取了“溜门”作案的方式。

  □晚报记者 温庆磊

  通 讯 员 王丽红

  晚报讯 家住滨城区秦皇台乡某村的于亮(化名)今年53岁,多年前曾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出狱后的他不仅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干起了“溜门”盗窃的勾当,而他选中的作案地点,竟然是市区的几家足疗店。

  10月23日,市区黄河八路渤海八路附近一家足疗店店主王某报警称,她放在店内的1部手机及3000余元现金被盗。滨城公安分局打击入室盗窃专业队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名头戴黑白相间帽子的男子,作案后驾驶蓝色电动车逃离现场。

  就在办案民警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市区又有3家足疗店报警,被盗的同样是手机和现金等财物。办案民警经过对被盗的几家足疗店的案发现场勘察,同时调取案发现场周边及市区多个点位的监控视频之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人。办案民警经过梳理案发前后的监控视频后发现,每一次被盗案件发生前后,一名体貌特征一致的男子都会在东方红路口出现。

  根据对嫌疑人逃跑路线的综合分析,办案民警认为该男子可能居住在东方红路口附近的村庄,或者东方红路口是该男子进入市区的必经之地。为此,办案民警在此处进行了蹲守,但连续几天都没有发现该男子的身影。11月4日中午,巡逻民警在市区渤海二路发现嫌疑男子,此时他驾驶的正是一辆蓝色电动车,随后民警成功将该男子抓获,后确定该男子正是多次盗窃足疗店的犯罪嫌疑人于亮(化名)。

  到案后的于亮交代称,足疗店里的人们防范意识比较差,因此他把足疗店作为作案目标,并采取了“溜门”作案的方式。经审讯,于亮承认了作案5起,盗窃价值6000余元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于亮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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