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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成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 积极探索新模式

2014-08-22 08:08:00    作者:葛肇敏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养老服务 服务业发展 养老设施 我市 养老机构
[提要](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张叶 李海涛 报道)8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确定了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滨州位列其中,成为全国范围内42个试点地区之一。

  本报讯 (记者 葛肇敏 通讯员 张叶 李海涛 报道)8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确定了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滨州位列其中,成为全国范围内42个试点地区之一。山东省仅有滨州和潍坊两市入选。

  能够成功跻身全国首批试点,得益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创新实践。作为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下一步我市将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快行快试,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积极探索,成功跻身综合改革试点

  2013年底,为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希望通过此举,促进试点地区率先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我市既有“两区一圈”的战略发展地缘优势,也具备百强县与贫困县并存的多元化社会经济环境,多元化的格局导致投资主体多元化,养老设施和养老形式多元化,从而使得试点推广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到战略任务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

  正因为这些独特的优势和推广性,还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攻坚克难的决心,我市通过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的严格审查和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的考核,在诸多申报地区中脱颖而出,跻身全国首批试点。

  抢抓机遇,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当前,全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截至2013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65.64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和日趋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工作,近三年连续将养老服务工作列为市委“1010”重点工程和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在201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老年事业,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目标;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又将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为10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专门批示要求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事业和产业抓好,并列为“幸福滨州”建设重要内容。

  此次跻身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以说是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里程碑。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既是我市面临的艰巨改革任务和挑战,也是我市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上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我市养老服务业改革的扎实推进,有效解决目前养老服务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破除阻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

  乘势向前,探索特色养老新模式

  尽管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大幕刚刚拉开,但我市多项改革早已悄然推开。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进行了明确阐述,并决定从2013开始,连续3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体系建设,特别是对新建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达到3500元/床,在全省6个西部市的补助标准中最高。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又相继出台了养老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专项规定,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截至7月底,全市各类养老床位新增2384张,总量达19539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8张,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4处、农村幸福院103处。由市政府投资主导建设的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于6月27日正式开工。 (下转第二版)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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