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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偿还债务诈骗他人 携款潜逃终被批捕

2014-07-11 17:59:00    作者:纪学敏 孙晓霞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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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经营出现亏损,竟起邪念诈骗他人携款潜逃。近日,淄博一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在邹平被捕。

  大众网滨州7月11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孙晓霞)经营出现亏损,竟起邪念诈骗他人携款潜逃。近日,淄博一男子因涉嫌诈骗罪在邹平被捕。

  2011年,淄博市张某开始从事票据贴现生意,经营亏损。拆东墙补西墙,谁知窟窿原来越大,700余万债务无力偿还,遂诈骗800万承兑汇票偿还债务后潜逃。

  2013年12月5日,张某以6‰的利率从居间人毕某某处拿到邹平县某公司的一张面额800万元的承兑汇票。次日,张某以6.4‰的利率从烟台恒丰银行办理了上述汇票的贴现业务,获得贴现款767.6万元;张某将其中的745.3万元偿还个人之前债务,之后扔掉手机卡,携带剩余的20万元现金逃匿到福建、广东、云南、江苏等地,并将钱款挥霍一空。2014年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江苏省南京市被抓获归案。

  2014年6月27日,邹平县检察院依法认定张某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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