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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人社局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保护劳动者权益

2014-07-02 20:27:00    作者:卢志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人社局;劳动者权益;检查
[提要]7月2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将于7月5日至8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众网滨州7月2日讯记者 卢志强)7月2日,大众网记者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将于7月5日至8月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采矿、餐饮和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专项检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5日至7月10日为宣传与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为执法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为分析总结阶段。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对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合法、劳务派遣协议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对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检查是否在“三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是否同工同酬、是否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有无自设或者所属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等情况。

  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有关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的资料目录准备检查材料,做好专项检查的配合工作。要按照省厅的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人员的作用,及时沟通情况,加强预警预测。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各地要结合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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