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滨州新闻

刑满释放5天又"重操旧业" 男子因盗窃再进看守所

2014-03-24 18:14:00    作者:纪学敏 王楠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盗窃;滨城区;检察院
[提要]刚出狱5天,又进看守所。近日,孟某某被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大众网滨州3月24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王楠)刚出狱5天,又进看守所。近日,孟某某被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悉,孟某某系滨州市博兴县人,2013年6月因盗窃罪被滨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14年3月5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孟某某没有固定住所,也没有收入,便又打算重操就业。他于3月8日到市场上买好作案用的工具,于10日凌晨潜入滨州市一小区内撬开一户储藏室盗窃山地电动车一辆,不料早上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刘仕超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无觅关联推荐,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