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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禁止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 举报打12388

2013-12-05 18:19: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款 通知 叫停 购买 烟花爆竹
[提要]纪念礼品不得转嫁摊派  日前,滨州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年历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滨州市某单位2013年发的贺卡,一年也没用完。

  挂历、台历、贺年卡……往往是年底卖得最火爆的商品。每年年底,许多市民不仅能收到服务企业回馈的赠品,还能从单位里拿回一些。但是今年,中央明令禁止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卡、烟花爆竹等,许多大型超市和厂家的贺卡、挂历销售遇冷。同时,纪检部门还发布了举报电话,若发现部门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88进行举报。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晓霜 张牟幸子

  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

  为了坚决反对“四风”,除了严令禁止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之外,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滨州市纪委又于近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滨州市党员干部等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通知》要求,“双节”期间,滨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同时,为了做到令行禁止,滨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上述两项《通知》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纪念礼品不得转嫁摊派

  日前,滨州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年历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奢靡之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必须坚决纠正和制止。”记者看到,《通知》要求滨州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反对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坚决执行,立行立改,严格自律,严守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任。

  对于适用范围,《通知》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台历、集邮册等物品或纪念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准公款报销。

  商场贺卡年历销售遇冷

  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台历等物品或纪念品的规定,让许多市民纷纷称赞。在某政府单位工作的成先生告诉记者,往年单位都会发一些贺卡,填完了再寄给朋友同学,“但是现在大家都是电脑、手机一类的方式联系,每年都剩下一堆贺卡用不完,然后就当做废纸卖掉,太浪费了,现在禁止公款购买了,过年就在网上发电子贺卡,既方便又节省,多好啊!”同样在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女士也表示,这种规定挺不错的,每年自己也能收到很多贺卡,都是各个单位的宣传图画,“我觉得这样还不如发个短信什么的,现在不用再寄贺卡,也不用再收贺卡了,挺好的。”

  4日,记者来到城区内几大超市,在位于渤海七路的一家超市的贺卡专柜前,记者看到并没有市民购买,销售人员表示,今年单位订购贺卡的没有了,偶尔有市民买个一两张,“现在送的也少了,加上一次性大量购买的也少了,销售情况不好。”在淘宝网上,记者咨询了几家大型印制贺卡、明信片的厂家,今年的生意明显冷淡了许多,一位店主告诉记者,往年这个时候都能接到几十家单位、企业印制明信片、贺卡的订单,“最少也能印个一两千张,但是今年到现在为止才接到几个小订单,还是私人企业定制的,生意明显不如去年了。”

  

初审编辑:陈宏发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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