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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南街家苑一区温度不达标 居民反映多次无结果

2013-12-03 11:05:00    作者:卢志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_南街家苑_温度_不达标
[提要]近日,滨州市民胡先生拨打本网问暖热线3077555称,他家住黄河2路、渤海19路的南街家苑小区一区,供暖以来室内温度一直达不到16度,在屋里还得穿厚衣服,给热力公司打过十多次电话,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记者联系鑫诚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会联系管辖该小区换热站的工作人员,让他们过去查看,尽快落实情况、解决问题。

  大众网滨州12月3日讯记者 卢志强)近日,滨州市民胡先生拨打本网问暖热线3077555称,他家住黄河2路、渤海19路的南街家苑小区一区,供暖以来室内温度一直达不到16度,在屋里还得穿厚衣服,给热力公司打过十多次电话,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记者联系鑫诚热力公司,工作人员称会联系管辖该小区换热站的工作人员,让他们过去查看,尽快落实情况、解决问题。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家里装了一只温度计,从集中供暖开始以来,温度一直达不到标准,到不了16度,平时在屋里得穿厚衣服,晚上也得盖厚被子。他给热力公司打过电话,工作人员让放水、放气,但放了以后温度仍然没有提升。后来热力公司让给楼道内的管线放水、放气,放了以后温度还是没有变化。“前前后后给热力公司打过十多次电话了,每次工作人员态度都挺好,说给反映情况,但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胡先生说,“我家住在4层,问过同楼道的1、2、3层,1层和我家温度差不多,中间二层稍微高点,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中间上下受热,另一方面他们每家都另加了一层窗子,最近我也准备再加一层窗子。”

  针对温度不达标的情况,记者咨询了鑫诚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管辖该小区换热站的工作人员,让他们过去查看,尽快落实情况、解决问题。

  12月2日,记者再次联系了胡先生询问家里温度是否有变化,他告诉记者,温度比以前有了提升,已经超过16度了。

  记者查阅了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滨州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六十二条规定:“热用户对室内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三条规定:“经检测,确认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属供热企业责任的,供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期间,为温度不达标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减收或者免收热费,供用热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热用户室内温度在14℃以上、16℃以下的,退还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50%;(二)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4℃(含14℃)的,退还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100%;(三)供热企业不按期限供热,应按实际少供天数收费分摊比例的100%退还热用户热费;(四)供热不合格天数的认定:从热用户向供热企业提出检测申请之日起至供热企业回测供热温度达到供热标准之日止。相应热费的退还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5月31日前办理完毕。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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