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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儿童私自购千元游戏机 家长退货商家不办理

2013-07-08 15:02:00    作者:马雪蕊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大姐;家长;商家;滨城区;可撤销
[提要]近日,孟大姐年仅10岁的儿子浩浩(化名)私自购买了价值980元的某品牌PSP游戏机。滨城区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孟大姐投诉的情况属实,该游戏机确实是浩浩一人前去购买的。

  齐鲁网滨州7月7日讯 近日,孟大姐年仅10岁的儿子浩浩(化名)私自购买了价值980元的某品牌PSP游戏机。孟大姐发现后,立即领着儿子到商场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商场认为,商家不可能逐个核实顾客年龄,消费关系既已发生,就没有理由退货,孟大姐无奈向滨城区消协投诉。

  原来,孟大姐的儿子浩浩最近迷上了游戏,看到班里有几个同学都有游戏机,浩浩很羡慕。于是,便偷偷地到从孟大姐的钱包里拿了1000元,到商场里买了最新型号的游戏机。孟大姐得知后,十分生气,狠狠地教训了儿子一顿,然后找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家不同意,几次交涉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

  滨城区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孟大姐投诉的情况属实,该游戏机确实是浩浩一人前去购买的。消协工作人员与该专柜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任何不妥当的地方,商家称游戏机是浩浩自己购买的,没有被诱导或是被强迫。再者游戏机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不符合退货条件,更何况游戏机已经被拆封了,会影响自己的二次销售,所以商家不同意给孟大姐办理退货。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虽然游戏机是浩浩自愿购买的,并且商品本身也不存在问题,但是浩浩今年才10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浩浩购买价值近千元元的游戏机,在法律上讲,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他的这种购买行为,如果没有他的父母(监护人)的追认,该行为是可撤销的。在工作人员的的调解下,商家最终同意给孟大姐退款。

 

原标题【10岁儿童私自购千元游戏机 家长去退货商家不办理】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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