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产女婴胎死腹中 鲁滨妇产医院篡改病例拒赔偿
2013-03-22 00:04: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3月13日上午,马上要在鲁滨妇产医院做剖腹产的孕妇闫女士被告知原本胎心正常的胎儿死在腹中,闫女士一家认为,由于鲁滨妇产医院监护不力导致临产的女婴死亡,且暗中篡改病例。
家属在医院门口张贴的死婴照片
刘先生将病历中添加和伪造的内容圈出来
大众网滨州3月21日讯 3月13日上午,马上要在鲁滨妇产医院做剖腹产的孕妇闫女士被告知原本胎心正常的胎儿死在腹中,闫女士一家认为,由于鲁滨妇产医院监护不力导致临产的女婴死亡,且暗中篡改病例。鲁滨妇产医院至今无人回应。
3月9号,滨城区26岁的准妈妈闫女士在家人陪同下到来到鲁滨妇产医院做检查,医生说剖腹产可以往后推3到4天再做。12号,闫女士住进了鲁滨妇产医院,在医生的安排和各项检查中等待13号孩子的降临。 3月13号早上7:40,医生对闫女士进行剖腹产前的检查时发现孩子死了,鲁滨妇产医院建议转院治疗,后在滨医附院确诊为胎儿死亡。15号,闫女士做了引产,一个体重8斤的小女孩就这样没等来到世上就离开了。闫女士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至今卧床不起。
为什么原本鲜活的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却死在腹中?闫女士一家认为,鲁滨妇产医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闫女士的老公宋先生称,由于医院的监护不力才导致了孩子的死亡。12号住进鲁滨妇产医院,当天15:30到21:30期间,测过一次胎心,量过一次血压,很正常。13号7:40,做产前检查时,发现孩子死了。“12号晚上9点半到13号早上7点40,十个小时没给做任何检查。”但凡做了检查,看出孩子有危险,直接急救或者剖腹产也不至于孩子死亡。
闫女士家属认为,出事后,医院为了推卸责任,对病历造假。 记者在《鲁滨妇产医院分娩记录》上看到,12号15:00到21:30期间,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胎心,共检查了四次,并且都正常。宋先生说,事实上并没有检查四次,12号晚上7点到8点之间“只量过一次血压,测了一次胎心。”
闫女士的舅舅刘先生手里有两份病历,一份是转院时候带过来的,另一份是闫女士出院后在鲁滨医院打印的,两份有多处不同。之后打印的病历中,3月11日,闫女士入院前做检查的病程记录单中“嘱其即刻住院,孕妇拒绝,只有离院”,刘先生用铅笔圈了起来,称这是伪造,“我们为了安全放心要来住院,全听的医生的话,根本就没有拒绝住院。”刘先生翻着两份病历作对比,其中像这样的伪造和添加的还有十几处。 刘先生说,今天上午,鲁滨妇产医院刘院长和杨副院长带他们来到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闫女士家属认为,鲁滨妇产医院对孕妇检查时间间隔太长,十个小时对孕妇不管不问,导致了孩子死亡,并在事发后篡改病历,明显地是在推卸责任,医院应进行赔偿。而院方却始终表示不是自己的责任,调解未成功。
下午3点左右,记者到鲁滨妇产医院向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从一楼到二楼,所有的办公室都锁着门,医护人员表示,不知道院长办公室在哪里,也不知道负责人是谁。随后,记者根据闫女士家属提供的电话打给杨副院长,也是无人接听。
责任编辑: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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