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公安局:警民携手 科技助力 禁种铲毒“护净土”

2024-03-30 12:41:00 来源: 平安博兴 作者: 于淋凡

  春回大地,莺飞草长,正是罂粟冒头长芽的关键时期。博兴县公安局抓住这个禁种铲毒的黄金时节,采取“网格宣、地上走、空中巡”联动方式,积极开展宣传、踏查行动,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种植隐患。

  网格宣传,全面发动掀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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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大娘,图片上的这些植物,就是制作毒品的原植物,时下,正是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成长时期,如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一定要及时与我们联系。”

  民警带上原植物图鉴、禁毒宣传单等资料深入辖区网格,坐到群众身边,讲危害、发宣传单、贴海报,宣传禁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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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庄、社区宣传栏、公园、商圈宣传屏,到处可见宣传横幅、海报,展示罂粟从幼苗到成熟各个成长时期的特点,让群众认识罂粟的形貌,了解非法种植、食用罂粟的危害,鼓励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买卖、使用罂粟的违法犯罪行为。

  禁种!必铲!博兴县发布2024年度禁种铲毒通告。借助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禁种铲毒公告以及相关知识,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地上走,一处不漏仔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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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派出所社区民警组织动员网格治安力量,将辖区划区、分块,采取步步为营的方式,展开全方位踏查,做到“村居不漏户、园区不漏院、农田不漏棚”。踏查人员甩开“铁脚板”,或齐头并进、或分片包围,深入村庄、院落、田间地头、闲置厂房等易发生毒品原植物种植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排查。

  空中巡,科技赋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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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一架无人机盘旋在锦秋街道上空,民警正操作着无人机对楼顶阳台、闲置空地、农田院落进行空中巡逻踏查。随着嗡嗡嗡的声音,无人机从高空向下“查看”。房前屋后,花园菜地、楼顶院落的一草一木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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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机”踏查专业队在东关村巡查时,成功捕获了居民家中疑似毒品原植物,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测,确定为罂粟后,将20余株罂粟全部铲除,对违法行为人刘某给予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想着少种点儿没啥!谁承想还是被发现了。为了一口吃的,太不值了!”被处罚后,刘某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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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人机”踏查专业队将在全县范围内严密开展空巡,让群众自觉筑牢“不想种、不敢种、不愿种”的思想防线,为实现毒源“零生长、零产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罂粟再美,也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如有种植请立即铲除,如有发现请及时拨打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 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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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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