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刘仕超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经申请审核后可申请救助金
大众网滨州7月17日讯(记者 于淋凡 见习记者 付迪 通讯员 赵新雷)截至目前,博兴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基金救助工作已办理27起,为事故受害人救急垫付救助资金41万余元。
据了解,在交通强险之外,我国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经申请审核后,可由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帮受害人解决燃眉之急。
在博兴县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经申请由市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下一步博兴交通事故救助站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质量,确保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博兴实际,探讨基金救助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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