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公安局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2017-08-16 18:0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于淋凡 谭曙光 张润润

  大众网滨州8月16日讯记者 于淋凡 通讯员 谭曙光 张润润)8月13日,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2017年3月份,博兴县某典当公司到博兴县公安局报案称,2013年8月份,枣庄市滕州某公司虚构事实,以虚假物资做抵押,从其典当行抵押借款2600万元,至今无力偿还,给其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接到报案后,博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法立案侦查,经过侦查讯问,专案组迅速查明案件事实。经查,2013年8月5日,枣庄市滕州某公司隐瞒其开发的117套房产已经部分销售的真相,虚构上述房产均未销售、抵押的事实,以其为抵押物,从博兴某典当行抵押典当借款2600万元,并有2289.6万元无法偿还。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滕州公司主动筹措资金,积极退赔典当公司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已经退还博兴典当公司现金10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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