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法院三项措施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2017-08-02 17: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于淋凡 郭丽萍 张玉华

  大众网滨州8月2日讯记者 于淋凡 通讯员 郭丽萍 张玉华)7月31日上午,博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某诉博兴县城东街道办事处拆迁行政通知一案,该案由法院副院长邓明香担任审判长,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及一名分管副主任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博兴法院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告官不见官”难题的一个缩影。

  据统计,2017年以来,涉博兴县行政机关案件开庭26件,涉及行政机关39件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人次,占比17.9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造成不利影响。

  为切实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提高博兴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博兴法院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将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逐级向市中院、省高院报送,省法院年底汇总;出台《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出庭的具体要求;与市中院、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市中院对涉全县行政机关开庭案件,同时向行政机关和博兴法院寄送传票,博兴法院定期向县法制办报送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博兴法院助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缓解官民矛盾,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改变了过去“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行政官员体察民情,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同时彰显了行政审判的司法权威,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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