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被害妄想症突然发作 女子砍死他人被判强制医疗

2017-04-19 17:2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于淋凡 郭丽萍 范明涛

  大众网滨州4月19日讯记者 于淋凡 通讯员 郭丽萍 范明涛)近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精神疾病患者杀人案,并依法对被申请人李芳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该案系博兴县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

  现年48岁的李芳,多年来一直患有精神疾病,有被害妄想、嫉妒妄想症状,常常自言自语。自2004年以来,李芳因妄想其丈夫张洪欲将其杀害,曾三次使用砍刀、菜刀、铁锤等凶器将其丈夫砍伤、打伤,因张洪反抗、躲避及时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2016年7月17日中午,被申请人李芳坐车至博兴县高架桥处,遇到骑电动车路过的被害人王刚,简单交谈后,王刚将其带至家中并发生性关系。同日23时许,李芳幻想王刚欲将其杀害,遂用菜刀将正在睡觉的王刚头部、四肢、后背等部位砍伤,致其当场死亡。经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李芳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芳实施杀人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予强制医疗。(本文所使用的名称均为化名)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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