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纪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2017-04-07 21:01:00 来源: 博兴新闻 作者:

  县纪委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为:乔庄镇王寨村党支部书记张中集体收入不入账问题。2015年2月至7月,王寨村未按规定将虾池开发收入和支出入账,张中对此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张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户镇王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其才、村委会原主任孟建华坐收坐支等问题。王其才、孟建华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违规用集体收入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王其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孟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锦秋街道付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傅怀崇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2012年至2014年,付桥村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冒领小麦补贴款用于村务支出,且账目混乱造成列入村集体收入的小麦直补款数额不清。傅怀崇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傅怀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交违规领取的小麦直补款。

  通报指出,以上发生在基层的违规违纪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坚持以上率下,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零容忍”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损害群众利益频发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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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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