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147名贫困生免除学杂费 寒门学子"不漏一人"

2016-12-09 18: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贾矿中 吕云龙 张国青

  大众网滨州12月9日讯记者 贾矿中 吕云龙 通讯员 张国青)自2016年春季开始,博兴县启动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政策。截至目前,已为全县3所高中建档立卡的147名家庭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25.26万元。

  据博兴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自2016年春季开始,博兴县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为全县3所高中建档立卡的147名家庭贫困学生免除学杂费。截至目前,已收取的学杂费25.26万元现已全部退还给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5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6人,农村低保家庭学生52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4人。

  记者了解到,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公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照学费标准全额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其中,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标准低于或同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数额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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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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