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优化快递市场 让快递柜不再是“甩手柜”

2024-01-11 16:05:0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卢志强

  大众网评论员 纪学敏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这将有效解决用户比较关心的快递“最后一百米”的投递问题。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渠道之一,收快递也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件琐事。伴随着服务的创新,智能快递柜成为各场所的标配,居民小区、办公楼宇、高校宿舍等场所随处可见。快节奏时代,这些创新设备为大家提供了极大的便捷,但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用户的困扰:原本网购是想省时省力,却还要自己跑到快递柜取货;没有任何电话提醒,快递就被擅自投放,那一条提示有快递的短信还会被忽略……曾几何时,快递变成了“快而不递”“不告而投”,能否送货上门成了衡量不同快递企业服务好坏的重要标准,而未经允许就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柜的现象引起了越来越多用户的不满。

  这种不满不是一朝一夕的结果,而快递公司服务跟不上究其根源都是成本作祟。随着电商平台的兴起,快递行业竞争随之加剧,价格战成为扩大份额的主要手段。部分快递公司为压缩成本减少快递员数量,甚至不要快递员,直接由快递公司对接驿站或者快递柜,这无疑是将“最后一公里”的快递成本转嫁给了用户。

  1月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四条提到: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时隔十年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再次修订,明确规定了用户关心的“最后一百米”的投递问题。用户的收件体验关乎快递企业的口碑和发展,严格的监管与问责才能敦促快递企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效保护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减少用户与快递企业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快递行业和谐健康发展。

初审编辑:张爽

责任编辑: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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