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与创城 成果人人共享

2017-06-21 15:05: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本报

  “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幸福生活”系列评论之四

  城市的灵魂在于人,人的文明程度决定了城市的文明程度。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的内容来看,检查的重点是要通过暗访和随机街访,查看市民文明程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府是主导,群众是主体。我们既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也要发动群众“创建靠民”,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让群众广泛知晓、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要从我做起、知礼知行。要克服“创城”是领导的事、是他人的事、与我无关的思想。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到市民,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不当看客,不做观众,人人参与,人人有份,人人上阵,个个担责。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展示滨州人向善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关系,让文明风尚吹遍城市每一个角落。

  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要小处着手、落实责任。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市区“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但还不尽如人意,与创城标准还有差距。必须人人齐动手,从身边小事做起,见微知著、点滴养成。比如,“文明出行”是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最直观的表现之一,也是治理难度最大、反复性最强的问题。每位市民都要查摆是否有不礼让斑马线、不自觉排队、乱闯红灯、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德意识,养成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各级各部门要履行责任,上门宣传、交代任务,责任到户、落实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为全市“创城”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可靠的保证。

  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要加强督导、奖罚分明。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社会宣传,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规范和市民守则,推动创建知识、文明规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集全民之力,汇各方之智,攻克瓶颈,突破难关。要奖优罚劣、是非分明,对为“创城”作出突出贡献的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弘扬正能量;对那些对“创城”无动于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文明的行为,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曝光,起到惩戒的作用,步步推进创城工作,使群众共享文明成果。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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