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大队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20-12-16 15:28: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郭九涛 马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郭九涛 通讯员 马通 滨州报道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排除道路交通对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滨州市公安局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2020版)》的通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大队快速反应,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

  北海大队全员发动,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温馨提示”和路面民警口头宣传、进企业宣讲等形式,将我区治理大气污染措施、标准迅速传递到各营运企业、建筑工地等,使驾驶人和相关企业增强净化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主动性、紧迫性和责任感,为顺利开展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机动车尾气管控工作作为大队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王其宏副大队长专门负责,发挥专项小组督导作用,确保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迅速见效。

  大队突出重点工作,确保整治效果。对重型柴油车限时限行管控并同时加强路面查处。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加大渣土车、商砼车、混凝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的检查力度,严查该类车辆抛洒、超载、扬尘污染等突出违法行为,按照“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绝不姑息。

  北海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开展突击整治,形成严管态势,严查重处“冒黑烟车”上路行驶、闯禁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及运输易撒流漏运输车辆的抛洒、超载、闯禁区、出门不冲洗不覆盖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车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当淘汰报废的车辆,停办除报废外的各项登记业务;将确定淘汰报废对象的车辆信息及时录入道路缉查布控系统,强化路面检查比对,发现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的,督促其进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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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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